2026年3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表了关于《修改〈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全文可以去人社部官网查看。需要注意的是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没问题的话将全国统一使用,包含所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一、什么样的人不能申报?
政策原文: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取得职称。
【解读】:只有现在还在上班、在岗在职的人才能评职称。已经退休、离休的人一律不能评,也不能拿新职称。
政策原文:第三款修改为:申报人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他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解读】:有处分没到期,就别想评职称。等处分期过了,再正常申报。
二、非公人才及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吗?
政策原文:将第十七条修改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等申报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其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具体要求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解读】:私企、自由职业评职称,和体制内同等待遇,还能找机构代办!
三、材料不全还能补正吗?
政策原文:将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补正期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解读】:材料不合格会一次性告诉你缺什么、多久补,逾期不补等于自动放弃申报
四、失信违规有什么后果?
政策原文: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申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存在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所规定失信违规行为的,应当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根据情况还可以采取通报所在工作单位等处理措施。申报人通过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予以撤销,相关失信行为信息同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解读】:职称申报、评审谁敢造假违规,一律记入诚信档案 3 年,拿证的直接撤销职称,全国联网可查,后果非常严重!
以上就是 2026 职称新规最关键的变化,句句都是重点。想在广西顺利评上工程职称,一定要提前吃透政策、避开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