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申报高一级职称,必须具备所申报系列的下一级职称;不具备的,必须先转系列评审,严禁直接跨系列申报高级职称。
第三十七条:职称系列与现岗位不一致,须转评;新岗位满1 年方可转评。
已取得 A 系列职称,现岗位属 B 系列,且计划在 B 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持职业资格证(软考、一建、监理等),拟申报高一级职称属另一系列。
区外取得职称,到广西不从事原系列、转入新系列。不能直接确认原职称,须先转评广西同级新系列职称,再晋升
4. 公务员 / 部队 / 海外转企事业单位(后续晋升)
机关 / 部队 / 海外 → 企事业单位,原有职称与新岗位系列不一致。首次申报可直接定级;但今后在新系列晋升,必须先转评同级别
原职称系列取消、合并、调整,现岗位归入新系列。
主岗位与原职称系列不一致,以主岗申报高一级职称
第三步:是否满足转评基本条件(新系列岗位满 1 年、原职称同级转评、单位同意、考核合格、符合新系列全部评审标准)
总结:
系列不一致 + 计划晋升 + 满足条件 → 必须转系列评审
系列一致 / 不晋升 / 不满 1 年 → 不需转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