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职称工作的通知,2026广西职称申报新政有哪些?一起来看一下吧
拓宽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
直接评审高级职称申报范围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团队带头人,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署名推荐,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推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1人。
在上述推荐名额基础上,每年可额外增加2个推荐申报人工智能专业的名额。国家级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入选者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广西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入选者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取得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且申报职称时仍然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工作,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申报程序及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执行。
明确职称认定办理要求
中初级职称认定应按劳动(人事)管理权限,在人事主管部门或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可以由档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职称认定不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三十四、三十五条关于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的限制。
明确专业技术资历、成果计算
与职称转系列评审要求
申报职称的资历年限应按足年足月计算,从现有职称授予时间次月算起,至申报当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时间截止。申报人在现职称申报时间截止后新取得的学术、业绩成果,可用于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应当具备所申报系列的下一级职称,不具备的,应当先转系列评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评后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资历、年限和学术、业绩成果等,可以从转评前取得下一级职称的时间起算。
加强职称评审风险防控
(一)优化评审方式。在中小学、卫生、工程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异地交叉评审的基础上,各市可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中初级职称异地交叉评审。具有自主评审权的高校可开展交叉评审。
(二)规范评审专家管理。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建立健全职称评审专家推荐遴选、培训考核、监督管理、信用记录、退出惩戒等制度。加强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建立本系列(行业)评审专家库,推动实现专家资源共享。加大对评审专家履职尽责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专家遴选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评审结果复核力度。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复核,主要对新核准组建的、使用新评审条件的以及信访量较多的系列(行业)高级评委会等,重点复核是否存在评审通过人员硬件条件缺失、推荐评审程序不规范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属实等情形。对复核发现问题较多的评委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9号)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中初级评审结果的复核参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5年11月4日印发